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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理环境污染过程中,我认为除了政府的行为,民间社会和新闻媒体可能有更大的作用。
公众舆论和新闻媒体应该享有“无过错怀疑权”,一旦后续新闻证明之前的怀疑不实,立即或不久就会被大多数人接受,而暂时不被接受的情况往往与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和不及时有关。
这样定性问题,扣上“破坏社会稳定”的帽子,并因此取消“知识分子”称谓,中国人权不是进步,而是大步倒退。
连纪委书记都是假货,群众能相信谁呢?沈庆华的腐败问题绝不是发生在群众身边,而是在领导身边。
《新闻联播》要打破“领导很忙、中国人民很幸福、外国很乱”的三部曲。而对于《焦点访谈》而言,改革方向非常清晰,那就是它首先回到朱镕基时代。
王克勤团队被解散不是高层的意思,应该是内因,报社中总编以外的一二号人物的意思。
媒体界缺乏法制,依法行政难以落实,媒体自主空间有限,媒体产权也不明晰,因此任何改革都可能偏离本来就不清晰的目标。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制的阳光照亮媒体界的那一天,才是媒体界真正走向市场、走向社会的日子。
公民只要不存在故意或严重疏忽,其发表的言论即使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誉造成损害,也不构成诽谤。
大众对媒体有看法实属正常,但是有凭有据的批评才有说服力,才对解决问题有帮助;而如果缺乏科学精神,一味迎合一些或善良而肤浅或者另有所图的人的感觉和情绪,却没有法治化的媒体管理,我们的媒体和社会中的各种乱象只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