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艾伦,男,1984年出生,河南信阳人,毕业于郑州大学、北航法学院,管理学博士,著有《埃德蒙·柏克与英国宪政转型》、《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合著)等,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宪政理论和刑事法制,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宪法与国家治理中心特约研究员(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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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本身属于裁断性的权力,除特殊情形外对案件事实、裁判结果及理由加以公开,原是司法的必有之意。裁判文书公开承载着法治的目标和理想,我们由衷地呼吁并期待,这扇司法公开的大门不仅不要关闭,还要越开越大越好才是。
就犯罪治理而言,轻罪为主的犯罪结构和态势,必然要带来刑事政策及其重心的重大转向。
与其说我国立法在刑事责任年龄的高低上存在缺陷,毋宁是在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法行为的干预和矫治上存在相当的制度改革空间。